今年我市就业工作力争实现新突破
为切实做好涉及民生之本的就业工作,我市政府将就业再就业列入市实事项目,确定并分解下达了今年就业工作主要任务目标:全市实现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其中面向本地劳动力12万个,开发公益岗位6000个;失业人员就业8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6万人;城镇新增就业10.5万人,城镇净增就业7.6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吸纳对口挂钩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4万人。
为此,我市各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以突出实施新出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省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步骤和实施办法,确保国家、省里的各项政策在我市尽快得到贯彻实施。从而积极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就业,进一步巩固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果,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主要力争从五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有新的突破。一是政策延伸方面。主要是原来政策确定的税费减免、小额贴息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主辅分离等项政策执行期限继续延长。二是政策扩展方面。主要是在原有政策适用范围及实施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和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扩大享受补贴的公益性岗位范围,拓展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三是政策调整方面。主要是结合政策执行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对政策办法进行适当调整。四是政策充实方面。主要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弥补现行政策不足,增加扶持力度。从而使积极的就业政策更趋完善,使新政策在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上发挥更大效应。
(二)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改进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有新的突破。一是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二是全力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进一步开发、拓展社会公益性岗位。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就业的主题,作为促进就业的品牌,作为促进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之一。三是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四是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就业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五是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实施再就业援助方面的基础作用。六是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办法,广泛发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并积极推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有新的突破。一是探索在本市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定预案和相应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失业进行调控,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二是继续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三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严格审核并监督落实职工安置方案,规范企业操作行为,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深化劳动力市场制度改革,打破劳动力市场城乡、地区的分割,大力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及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就业再就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加大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五是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
(四)探索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连动机制有新的突破。一是探索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合理确定各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距,妥善处理好其就业后的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问题,形成既能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更有利于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的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功能。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在认真分析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状况,统筹考虑地方财政就业再就业资金安排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形成促进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良性互动。
(五)加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有新的突破。一是提请政府继续把扩大就业、控制失业列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指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把就业主要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并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再就业资金筹措机制。提请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将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就业再就业资金有稳定的渠道和保障。(蔡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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