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春节前风雨兼程为民工讨薪
1月23日,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室接待了7名投诉民工,反映某租赁公司拖欠工资、收取风险金问题。经受理调查这批投诉职工是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员,该公司正常发薪日是每月的25日,但是临近春节民工归家心切,急于要领薪回家过年,经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发现该批人员都未签订合同。根据情况支队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投诉职工的工资,公司分别于23日、25日筹款付清了7名投诉职工的工资及安全事故赔偿预付款计41837元,其它人员工资赔偿预付款计47944元。
24日上午,监察员接报某水泥职工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职工5个月工资,当监察员赶赴现场时,发现该厂空无一人,经向横塘街道资产办杨主任了解,该单位11月15日已被深圳汕尾法院查封,财务帐册、办公楼贴上封条,现该单位拖欠工资额250万元、涉及职工429人,目前经当地政府介入处理,已先期支付职工4个月工资款计190万元,初步平息了职工的激烈情绪,余下的12月份工资将在一月底前付清。
24日上午,市支队接报某餐饮公司欠薪举报,监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经查该单位实际拖欠员工一个月工资,涉及人数60多人、计6.7万元,由于临近春节,职工情绪比较急躁,监察人员一方面连夜调查取证,同时与经营者取得联系,要求单位当日整改,立即支付职工工资,在监察人员的严密监督下于25日下午***名职工领到了全部欠薪。
25日下午,某针灸公司10多名职工情绪激动、大声吵嚷着反映企业克扣职工工资,要求职补发,经关系处协调处理,发现是计算方面的误差,企业补发了其中近万元的差额。(建锋 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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