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学习贯彻王荣书记批示精神更好地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构建和谐社会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王荣书记批示精神 更好地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构建和谐社会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6-01-04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在2005年第70期《江苏苏州信息》上看到《江苏省苏州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取得明显成效》一文后,于12月29日欣然提笔批示:“一年来,我市社会保障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可喜可贺。市委感谢社保部门及相关单位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希望再接再厉,按照加快富民进程、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完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努力。”我局收到王荣书记的批示后,从局领导到全体工作人员都深受鼓舞。
我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王荣书记的批示,不仅体现了市委领导对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肯定,也是对我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关心、鼓励和鞭策,为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刻认识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随着政府职能的转换,劳动保障部门承担着大量的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目前的劳动保障工作,可以概括为两句话:即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发展新课题。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必须体现五个坚持: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坚持城乡统筹,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开拓创新。大家表示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攻坚克难,脚踏实地,更好地做好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为苏州市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按照王荣书记的批示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贯彻落实计划及措施。
(一)在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上开创新局面。
要认真贯彻实施***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省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步骤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深化城镇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市2006年实现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其中面向本地劳动力12万个;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具体做到从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加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有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新的突破。加强失业调控,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
三是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改进就业服务有新的突破。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就业的主题,作为促进就业的品牌,作为促进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之一。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实施再就业援助方面的基础作用。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和就业服务。
四是加大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工作力度,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有新的突破。围绕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确定的目标,大力开展“苏州职业能力建设区域性试点”工作,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并积极推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强化社会化技能鉴定工作,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市2006年再就业技能培训2万人;创业培训3000人;农村和外来劳动力培训10万人;高技能人才培训4000人,其中技师以上1800人。
五是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有新的突破。探索在本市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定预案和相应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失业进行调控,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大力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及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就业再就业。
(二)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完善社保体系上推出新举措。
我市社会保障工作总的思路和任务目标:要按照加快富民进程、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完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以及统筹城乡、层次有别、相互衔接、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坚持建立和完善一个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覆盖范围全员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我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6年,全市继续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城镇社会保险要实现的总指标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的覆盖面均达到95%以上,参保人数均突破150万,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均保持在96%以上。并继续提高所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此外,全市农村劳动力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达90%以上; 农村老年居民按月享受社会养老待遇的覆盖率达92%以上;市区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参保20万人;启动市区未参保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年内覆盖率达到50%。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按照***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积极开展逐步做实个人帐户调研和准备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年金制度,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全市统一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依法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做到应缴尽缴;加快构筑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机制;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二是探索发展医疗、生育保险,积极实现医疗保险覆盖全民。
认真实施2006年调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普遍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在参保人员人人受益的基础上,从制度上重点向大病重病患者倾斜,向老年参保人员倾斜,向社区卫生服务倾斜;努力培育健康保险理念,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无病早健身,不断提高参保人员的整体健康水平;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以人人享有医疗保障为目标,认真实施已出台的苏州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将具有市区户籍但无社会医疗保险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居民等边缘群体人员纳入我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年末覆盖率达到50%,确保社会成员人人享有医疗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已出台的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实现市区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参保20万人;研究出台《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推进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同步发展。
三是巩固完善失业保险,充分发挥保生活和促就业双重功能。依托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双重功能,用好促进再就业补贴政策,合理安排和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就业的投入,降低失业人员的就业成本;进一步研究制订失业保险待遇与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实际就业状况衔接的办法,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强化失业保险与再就业工作的紧密衔接;建立起失业控制的预警机制,并要有相应的处置预案。
四是认真做好工伤保险,探索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办法。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完善配套政策,在此基础上扩大参保覆盖面,完善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积极探索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新路子,拟设立l-2个示范性职业康复机构,或采取市场准入的办法利用社会上康复机构为工伤保险服务;积极探索职业康复的业务标准、规范、管理机构的办法,推动职业康复工作逐步开展。
五是稳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险,进一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险覆盖面。要求各地精心制定扩面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同时强化考核,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市各地扩面工作进度的平衡发展;继续认真实施《苏州市农村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进一步制定完善改革措施;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协调和落实处理市区被征地农民的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探索做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调整工作;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进入城镇社会保险方案拟定工作,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水平。
(三)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上作出新贡献。
要积极做好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构建和谐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和信访案件处理结案率均继续保持在95%以上。
一是进一步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以维权为主题,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做好职工投诉、举报专查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健全监控机制,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提高劳动保障系统的综合监控能力与功能;全面推进集体合同签订与集体协商工作,完善企业内部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开发与实施劳动保障12333投诉举报系统,增强服务功能,为全市劳动者提供更好的维权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力度。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大局,切实增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责任意识,依法协调劳动关系。抓重点,增强劳动争议应急处理能力。高度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3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重视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对不稳定因素抓苗头、抓早期处理,调解为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抓要点,坚持劳动仲裁公正与效率不动摇,进一步探索和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抓难点,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处理能力;抓基点,推进劳动仲裁工作上新台阶。
三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力度。建立信访受理登记、处理协调、督查督办、结案归档等计算机网络平台,完善信访处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做到群众信访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和谐。(局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