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顺利完成就业再就业市实事项目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今年我市率先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积极实施市政府实事项目,取得了成效。其中就业再就业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形成了发展促进就业、创业促进就业、政策促进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的机制。
就业再就业年度指标: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其中面向本地从业人员12万个;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0万人以上;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1.2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继续开展南北劳务合作交流,从苏北输入劳动力11万人,其中对口挂钩地区宿迁市3.5万人。
实施进展情况:全市新增劳动力就业岗位30万个, 完成省、市下达年度指标25万个的120%。其中面向本市城镇劳动力14万个,完成省、市下达年度指标12万个的116%;其中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5836个;以困难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的再就业援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有11.5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8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1.9万人,完成省、市下达年度指标1.2万人的190%。全市新(净)增就业8.2万人。全市城镇居民登记失业人数为5.83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3.42 %,比市年度控制目标4.5%低1.08个百分点,比上年底失业率3.69%下降0.27个百分点,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吸纳苏北劳务人员18.5万人,其中吸纳对口挂钩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4.3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68%和122%。
具体采取的措施:一是认真抓好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以政策促进就业。我市不断扩大《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除中央、省确定的对象以外,增加了男年满48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作为发证对象。同时,规定只要有过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在转制企业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也可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同时按照“能宽则宽”的原则,将再就业扶持政策惠及到最广大的困难人群。今年将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323元,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350元,及时落实各项再就业减免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积极营造了政策促进就业的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重点是帮助社区内双失业、单亲及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计划经过两到三年的创建工作,使城区大部分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全面提升街道社区就业服务水平,建立起社区就业促进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强化再就业援助活动,切实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坚持免费职业指导、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费求职等专项再就业援助活动。创业培训后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再就业的超过了65%。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多渠道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新增了16家再就业援助基地。
四是重点做好对困难就业对象的帮扶,健全相应的帮扶机制。采取了举办困难对象再就业招聘专场、完善困难对象服务窗口、对特别困难的就业人群,由政府建立相应的机构进行托管等多种措施。
五是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的作用, 促进就业、再就业。六是抓紧劳动保障社区工作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市135个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已经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紧贴区内群众,实现了对社区群众的零距离服务。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信息网络已投入资金1100多万元,2004年5月成功运行,目前已联接5个县市、7个城区,21个街道、4个镇,158个社区居委会、24个行政村。七是根据我市企业用人需求,促进南北劳务交流工作取得新成绩。(局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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