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江苏省人事系统信息交换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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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江苏省人事系统信息交换站”的通知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5-11-16
关于启用“江苏省人事系统信息交换站”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各县(市、区)人事局:
为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人事部门的交流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我厅在“江苏人事”网站上建立了“江苏省人事系统信息交换站”(以下简称“信息交换站”),现已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使用特点
(一)提高效率,促进交流。通过信息交换站可以随时随地、跨地区、跨平台、跨部门进行信息的传输、交换,提高信息传输的整体效率。
(二)资源共享,互连互通。借助现已普及的国际互联网技术,构建全省人事系统标准、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全省人事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快速流转。
(三)双向互动,兼容性广。用户可以任意选择单个或多个用户进行双向的信息传输,可以随时查看信息的签收情况。信息交换站支持word、excel、图片、多媒体等多种格式信息的传输。
(四)易于管理,确保安全。基于用户名与密码的验证方法和授权机制,增强信息交换站的安全性,使信息交换既相对独立,又方便用户管理。
二、信息交换内容
在“信息交换站”上交换的信息为非***的人事、人才工作信息,主要包括:
(一)省、市人事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
(二)市、县(市)人事部门报上级人事部门的有关文件、材料;
(三)人事人才信息、工作简报;
(四)年度工作概要、月度工作计划;
(五)拟在“江苏人事”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六)其他可以在交换站中交换的信息。
三、使用范围
信息交换站的使用范围暂定为各市、县(市、区)人事局,省人事厅各处室。在适当时候将扩大到省直各部门。具体用户名称见***1,使用说明见***2。
四、有关要求
(一)及时修改用户密码。每个用户的初始密码均为“123456”,为了确保信息的安全,在收到通知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并注意保管。
(二)发送信息的单位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信息不得在交换站中交换。
(三)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交换站中信息的接收和发送,并填写《江苏省人事系统信息交换站工作人员登记表》(***3),于11月20日之前报省人事厅信息中心。如人员发生变动,请及时与省人事厅信息中心联系。
(四)信息交换站中所交换的信息将按照《关于对江苏省人事系统国际互联网站进行积分考核的通知》(苏人通[2004]113号),纳入积分统计范围。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