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赴省外招聘江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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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赴省外招聘江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5-11-16
关于组团赴省外招聘江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各有关委、办、厅、局、省直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部分民营企业人力资源部,部分部、省属高校学生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在高校毕业生引进与就业服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大力引进我省紧缺、急需的高校毕业生人才,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组团赴省外招聘江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组织全省各地人事部门和部分重点用人单位,赴北大、清华、东北、西北、华中等地招聘江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回苏就业,继续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行动,推荐我省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东北和边远地区就业。
二、活动路线、时间及有关安排
(一)北京线(赴北大、清华)
1.活动时间:2005年12月中、下旬
2.活动安排:分别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举办毕业生招聘活动。
(二)东北线(赴东三省)
1.活动时间:2006年1月上、中旬
2.活动安排:分别在大连市人才市场、辽宁省人才市场、吉林省人才市场、黑龙江省人才市场举办毕业生招聘和推荐活动。
(三)西北线(赴成都、西安)
1.活动时间:2005年11月18日—27日
2.活动安排:分别在中国成都人才市场、中国西安人才市场举办毕业生招聘和推荐活动。
(四)华中线(赴长沙、武汉)
1.活动时间:2005年12月上旬
2.活动安排:分别在湖南省展览馆、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北省展览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举办毕业生招聘和推荐活动。
三、信息收集及报名工作组织
(一)各地、各单位直接从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jsrsrc.gov.cn)公告栏《赴省外招聘活动报名表》、《人才需求信息表》、《志愿赴边远地区工作毕业生信息汇总表》填报,所有表格均须于11月15日前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二)各市用人单位报名、人才需求信息由各市人事局统一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省直各单位、省人事厅联系的78家民营企业的报名、人才需求信息直接上报。
(三)毕业生志愿到边远地区工作的信息由各高校学生处负责登记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统筹组织协调。本次活动由省厅总体策划、统一组织。招聘方式采取委托人事部门招聘和随团现场招聘两种方式。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并重点组织支柱产业、重点行业或知名度高的用人单位参团。为进一步发挥全省毕业生引进的整体效应和品牌效应,参加北京线的省辖市须携带不少于2家用人单位参团现场招聘,参加其他线的省辖市可携带1-2家用人单位参团现场招聘。
(二)突出社会效益。本次活动为公益性洽谈活动,突出社会效益,免收各参团单位的一切招聘费用、宣传费用,各参团单位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在确保省厅统一组团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各市有重点地自行组团赴省外招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活动要紧密切合本次活动的主题。省厅将统一组织,通过各种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扩大本次活动的社会影响。各地、各部门也要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四)做好工作总结。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将本次活动有关情况和统计数据形成汇总材料上报,并认真抓好招聘情况的***服务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联系人:李晓军、陈斌、张晓敏,联系电话:025-83238891、83238882、83238881、83238910,电子信箱:jiangsrc@163.com。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一、赴省外招聘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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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才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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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志愿赴边远地区工作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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