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思路确定
2006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改革思路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实现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积极推进和深化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使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平台、更高目标发展。
一、加大就业体制改革力度,扩大就业再就业的成果。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由直接进行市场运作转变为制定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和加强市场监管上来,在已经确定的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扩大享受补贴的公益性岗位范围,拟向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灵活就业性质的对象进行延伸,拓展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加大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求职者的权益。二是要大力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及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就业再就业。三是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进一步开发、拓展社区公益性岗位。四是积极实施“苏州职业能力建设区域性试点”工作,继续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特别是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技能、增强创业能力;进一步在培养、使用、交流、选拔、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村劳动力和外来流动就业人员培训工作;强化社会化技能鉴定工作。
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力度,巩固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是继续完善养老保险,逐步建立我市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发展企业年金。二是巩固完善失业保险,重点要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建立失业保险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三是探索发展社会医疗保险。完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参保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巩固发展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向社会医疗保险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已出台的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四是巩固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全力落实覆盖任务,指导各地落实扩面计划及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机制;积极推行农村企业参加城镇保险,对农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与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逐步并轨;稳步探索农村社会保险多元化发展,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三、加大分配体制改革力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根据市政府提出的坚持富民优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要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合理确定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巩固、完善工资发放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提高工资收入分配水平,从而使我市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
此外,还要积极做好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构建和谐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局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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