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呈持续下降态势
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全市新增劳动力就业岗位15.29万个, 完成省、市下达年度指标25万个的61.15%。其中面向本市城镇劳动力7.11万个,完成省、市下达年度指标12万个的59.24%;其中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约3747个;以困难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的再就业援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有5.43万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91万人。帮助9840名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完成省、市下达年度指标1.2万人的82%。全市新(净)增就业4.12万人。全市城镇居民登记失业人数为5.77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3.43%,比市年度控制目标4.5%低1.07个百分点, 比上年同期4.09%下降0.66个百分点,比上年底失业率3.69%下降0.26个百分点,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此外,我市吸纳苏北劳务人员15.02万人,其中吸纳对口挂钩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3.17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36.54%和90.57%。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城镇就业援助工作。今年一、二月份,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做到政策送到位,岗位送***,技能送到手,服务送到家。同时,全面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目前我市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达6.49万人,其中实现再就业的有4.07万人。
二是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我市进一步调整完善和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不断加大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的力度,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失业人员,促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积极营造政策促进就业的氛围。 扩大了《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社会保险费的补贴范围和公益性岗位范围,将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补贴费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年龄调整为男45周岁以上、女35周岁以上;岗位补贴从原来的300元调整为350元,社保补贴从原来的293元调整为323元。我市还对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实现逐月发放。1--6月,市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人数达到2443人,是去年同期的248%;公益性岗位补贴总金额达369.79万元,社会保险补贴总金额达291.55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306%和298%。此外,全市通过认定的44家服务型、商贸企业中,从业人员超过1200人,吸纳了200多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
三是进一步搞好南北劳务合作交流。我们把我市与宿迁两市劳务交流合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促进宿迁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和劳务输出。
四是加快构建劳动保障社区工作平台及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市135个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已经成形,社区就业服务内容紧密贴近区内群众,市区通过实行不出社区就可享受各项就业服务的承诺,实现了为社区群众的零距离服务。目前,已开发的失业人员动态管理系统在市区成功地完成了运行,并且信息网络已在所属街道(社区)和镇、村完成对接,已经向五个县级市延伸。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家信息办领导的高度评价。 (蔡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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