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2005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我市公布2005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基准线为14%、预警线为22%、下限为5%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5-03-29
根据省和市政府提出的坚持富民优先、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了2005年我市企业工资增长的具体调控目标,职工实际工资比上年增长12%左右,并以此确定了2005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具体标准为:基准线为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14%;预警线为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22%;人均实现税利低于上年实际水平的,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下限为5%。
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企业应根据自身经济效益,依据上述工资增长指导线,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位及本地区、本企业人工成本水平,进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当年工资水平,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的机制,加快推进“率先发展与加快富民互动并进”的局面,进一步理顺企业分配关系,保障职工工资权益,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发展力。 (赵卫平)
详见“政策检索”内《关于公布苏州市2005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苏劳社险[20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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