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
我市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
――――2005年度市区缴费标准同时公布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5-03-25
《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于日前出台,并从4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我市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同一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养老、医疗保险待遇。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成为就业和再就业的有效途径,灵活就业人员日渐增多,这一办法的出台,将为这部分人群提供养老、医疗基本保障。我市各地从1998年起就开始探索自谋职业人员参保办法,至2004年末全市已有自谋职业参保人员15.4万人。这次出台的办法即是在原自谋职业人员参保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而成,许多条款都是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度身定制”的,政策设置更为合理,参保手续更为便捷,有望吸纳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另据市社保中心消息,市区灵活就业人员200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也已经确定。从4月份起,在市区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内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以224元为起点,共设18个档次,最高1330元;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统一为113元。市区3月底前按原自谋职业人员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并保持正常缴费的人员,将从4月1日起自动转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继续按新办法、新标准参保缴费,每月缴费截止日仍为25日。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想进一步了解新办法内容及2005年度缴费标准,可至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就业管理机构、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及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免费索取宣传资料。
(宗 颖)
(注:详见网站“本站推荐”中“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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