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回落新年就业目标确定
我市各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紧紧抓住就业这一民生之本,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去年,我市发动各级多层次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进一步调整完善和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扩大《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 扩大社会保险费的补贴范围, 从社区公益性岗位扩大到社会公益性岗位;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从2004年4月份起由每人每月247元提高到293元, 同时提高了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 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大龄人员。市劳动保障局还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加强协作,落实再就业减免税费优惠政策,启动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与此同时,市劳动保障局还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和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强化服务手段,重点开展对改制企业大龄失业职工和社会就业弱势群体的再就业援助。从而使我市形成发展促进就业、创业促进就业、政策促进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的新机制。2004年,全市实际完成新增劳动力就业岗位29万个, 完成市下达年度指标25万个的117.5%。其中面向本市城镇劳动力14.6万个,完成市下达年度指标12万个的121.7%;其中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7800个,完成市下达年度指标6000个的130%。援助困难弱势群体1.2万多人就业,完成市下达年度指标1万人的120%。全市新增就业人员约10万余人,已完成市下达年度指标5.3万人的188%。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2.8万人), 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8万人的162%。全市登记失业率为3.69%,比年度控制目标4.5%低0.81个百分点,比去年4.31回落0.62个百分点,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就业使我市职工群众有了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
2005年,我市将继续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积极新增就业岗位,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主要目标: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其中面向本地从业人员12万个;失业人员实现就业8万人以上;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为此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特别要扶持就业困难群体,通过扩大公益性岗位范围等手段,营造其实现就业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二是加大再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技能,转变观念,实现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缓解就业结构矛盾。三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就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作用,提高、改善服务方式,扩大再就业成果。四是加大创业培训的力度。真正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促进作用。五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建立失业登记制度,发放《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体系。六是积极推进南北劳务合作。针对南北劳务合作交流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搞好服务、注重效果”的工作原则,继续加强劳务合作,大力进行劳务合作交流市场化运作。(局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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