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市编办)传达贯彻全国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市人事局(市编办)传达贯彻全国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4-11-29
市人事局(市编办)传达贯彻全国党风廉政建设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1月24日,全国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后,市人事局(市编办)召开全体党员和干部大会,转达贯彻全国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苏组通[2004]27号《关于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并制定了四条贯彻落实的措施:
一是要求全局各处(室)、中心结合年终总结,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认真总结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二是要求抓好三个“有机结合”,即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本行业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反腐倡廉制度与本行业各项法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把实现社会和群众监督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事人才工作融为一体,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人事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阶段,促进全市人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三是要求全体人员继续贯彻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四个带头”(带头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带头拒收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带头执行我局参与制订的所有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人事干部形象。四是根据《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