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要调啦
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翘首以盼的养老金调整终于有了好消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保障局和财政局于日前发文,在全省率先出台了2003年度养老金调整政策,并公布了增发标准,我市广大退休人员可在3月份领到调整后的养老金和从去年7月份起共计8个月补发额,其中苏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可在3月15日起领到。
此次调整的对象为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在2003年6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按照文件公布的增发标准,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长短共分6个调整档次,月增发金额从33元到58元不等;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月增发63元;小集体退休人员、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以及退养和小集体退职人员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发。
这是自1994年我省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以来的第9次调整。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养老金将从3月份起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同时可于3月15日起通过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领取去年7月份至今年2月份期间的调整补发额。为了方便退休人员了解养老金调整情况,市社保中心还提供了多种查询方式,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可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或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索取养老金调整宣传资料,也可于3月6日后通过市社保中心一楼大厅电子触摸屏或拨打16822999养老保险语音电话,查询本人养老金调整情况。同时可登陆www.szldbz.gov.cn苏州劳动保障网“政策法规”内查询《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0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苏劳社险[2004]3号 苏财社字[2004]1号)。
(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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