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五项措施促就业
苏州市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把就业工作提到讲政治、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切实把扩大就业作为政府重要的工作职责,落实政策,改善环境,积极开发就业岗位,为就业创造充分有利的条件。市政府已把全市新增劳动就业岗位25万个,其中面向本市城镇劳动力的就业岗位12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列入市政府2004年度实事项目之一。为实现这个目标,各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就业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就业指标,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在开发就业岗位上下力气。重视发展能够容纳较多劳动力就业的产业,拓展商贸、旅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的就业空间,开发公共事业和各类社区服务就业岗位,扩大培训、文化体育、信息服务等新型服务业的就业容量,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还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制造业的劳动密集型外资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以适合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和技职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就业。
二是要在再就业优惠政策上抓落实。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服务工作,通过各级劳动保障机构把《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手中。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放宽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加大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力度,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多种渠道走上就业岗位,捧到自己的“饭碗”。重点是帮助困难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努力控制并降低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是要在就业服务设施上花投入。我市经济发展速度在全国名列前茅,但在就业服务设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上与其他城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这与我市的经济地位不相称,因此各级政府要舍得在就业服务设施、手段上增加投入,改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巩固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强化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网络化管理,全面提升就业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四是要在培训促就业的机制上求突破。要认真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培养高级人才队伍,包括打造高级蓝领人才队伍。最近,我负责召开了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听取了外企负责人对我市投资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批评意见和建议中就有:劳动力数量尚可,但熟练操作工缺乏,高素质人才更是难觅,其中就包括高技能人才。这既是对我们的批评,也是要求。对此,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人才需求量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重点掌握三年内在人才数量、专业等方面的需求情况,尽快出台苏州人力资源中长期培养规划,既要适合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又要适应我市今后发展过程中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带来的人力资源结构的变化。同时,要抓紧构筑全市人才培养体系,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我市原有的技职教资源,培养技能型人才,另一方面要积极建立国际职业教育园和职业培训、创业孵化培训综合基地,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创业人才,打破制约我市经济发展尤其是制造业发展的“瓶颈”。同时,缓解我市结构性就业矛盾。
五是要在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上搞协调。为适应我市城市化步伐加快的新形势,劳动就业要从制度上突破创新,搞好城乡劳动力就业统筹,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各种限制,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行城乡劳动力同等就业、同工同酬、同劳同保。还要统筹协调各类劳动力就业,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就业指导和服务,扩大社会就业面。(蔡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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