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全面完成改制任务
苏州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全面完成改制任务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3-12-02
苏州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全面完成改制任务
到10月底,苏州市属82家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全面完成改制任务,其中转企改制63家,注销撤消19家。至此,苏州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作为特定条件下形成和长期存在的一种事业单位已成为历史。
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分布领域广泛,涉及房地产业、宾馆饭店、旅游服务、外经外贸、证券投资、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种植养殖、物业管理等等,这些单位虽为事业建制,但本质上是企业,长期以来事企不分,事企混岗,背靠政府,远离市场,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由于干部职工的“铁饭碗、大锅饭”思想严重,转企改制难度较大。2002年,苏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市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首先按事业单位职能进行定性分类,并经反复调研,讨论修改,出台了《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02]110号),作为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操作性文件。由于定性准确、分类科学,加上政策到位、操作规范,在整个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完成了改制任务。
目前,苏州市正对公益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改革展开调研、制定方案,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此外,苏州市在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同时,还不断深化机制改革,初步形成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管、出、保、裁”的政策框架和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养老保险和争议仲裁等4个方面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