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四五普法中期检查小组来我市进行检查
省“四五”普法中期检查小组来我市进行检查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3-10-19
省“四五”普法中期检查小组来我市进行检查
近日,省“四五”普法中期检查小组来我市进行“四五”普法中期检查,对我市国家公务员普法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苏州市将“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融入到政府施政目标的具体工作中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升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和加快苏州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来落实,突破了就普法而普法的浅层次运作。因此,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路比较开阔,具体实践紧贴中心,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不断增强。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四五”普法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结合此次中期检查情况及下阶段工作目标,下一步全市要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建立健全办事机构,完善机制”的要求,各地区应调整充实“国家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办事机构或专门人员,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的普法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各项普法教育活动。各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安排部署好本单位“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全市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应人手一册《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四五”普法干部读本》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把普法培训所需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推进普法教育。要注意处理好工学矛盾,充分借鉴兄弟单位开展“四五”普法活动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和内容,切实把活动推向深入。各级人事部门要继续把开展骨干培训作为普法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把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纳入公务员任职、初任及军转培训的教学课程,以骨干带动全体公务员学法活动的开展,同时,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的宣传,真正形成一个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2004年底前全省组织的公务员学法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