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我局认真审核指导保障改制顺利进行
为了加快我市经济建设的步伐,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决定》,进一步理清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关系,实现体制机制的举措。根据市委、市政府目标和任务,我局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依法理顺劳动关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通过反复调研完善政策,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积极指导规范操作,使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置换的审核工作进展顺利。由于工作到位,改制职工情绪稳定,普遍理解、支持政府的改革举措。到目前为止,已顺利完成了对257户市属企业职工身份置换的审核(其中国有企业187户,事业单位51户,其他类型企业19户),剥离市属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7.38亿元,使31226名职工成功实现从原国有(集体)企业剥离,其中20517名原固定工,10475名合同制职工身份得到置换,为在我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用工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在改制过程中,我局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定改制方案必须经过工会职代会讨论通过。改制方案确定后,由劳动关系与监察机构***审核职工身份,工作年限,工资水平,核定职工安置费数额。
改制企业能否兑现改制政策,是职工能否真正实现身份置换,理顺劳动关系的关键,关系到此次市属企业改制的成败。因此我局首先从规范操作入手,制作了《关于剥离职工安置费的报告》、《关于选择安置费处理方式意向书》、《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安置费支付协议》等文书样本,统一操作的程序,堵塞漏洞。同时要求改制后企业成立时的《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成立工会组织,依法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条款,促使企业严格依法用工。
其次运用劳动监察手段对市属改制企业执行改制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26户,占检查单位总数的11%。其中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88份,补缴社会保险130人,分别占检查总数的9‰、4‰。同时督促企业支付安置费4万余元。改制后企业的守法状况,总体情况良好,职工情绪稳定,工作积极性较高。一些企业负责人反映,许多职工改制后彻底打破了以前大锅饭的观念,真正把企业的兴衰与自己命运联系起来,工作态度发生很大转变,更加珍惜工作岗位,企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同时,由于职工劳动积极性的提高,企业劳动力成本有所降低,许多企业利润有所增加。为进一步调动职工积极性,一些企业又把这一块的利润作了合理的分配,因此有相当一部分改制后企业工资水平有所提高,并正在逐步形成更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分配体制。改制企业工会的组建情况也较为良好,有85%以上的企业在新成立的同时,就组建了工会组织,一些尚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也纷纷表示将尽快成立工会,并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以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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