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和中国职协召开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座谈会
民办职业培训迎来大发展良机,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怀西、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出席会议
为贯彻9月1日起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劳动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于8月27日在京召开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怀西出席会议并讲话。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会长林用三出席会议。
张怀西指出,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重要意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教育,是积极的就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办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具有突出的优势,是我国教育领域百花园中的新苗,在整个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民办职业培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他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办法,希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开辟更加广阔的天地,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
张小建强调,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就业的需要,是满足劳动者终身教育和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和深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改革的需要。《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为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是进一步办好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法律武器。他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科学分析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特点,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制定出促进其发展的有效措施。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颁布以来,我国民办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到2002年底,全国已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约1.7万所,年培训能力达到500万人。
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十五”期间,职业教育要为社会输送220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800多万名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每年培训城镇职工5000万人次,培训农村劳动力1.5亿人次;积极实施再就业培训计划,每年为30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培训。实现上述目标,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是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依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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