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协调好劳动关系
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全面开展“维权年”活动,着力构筑劳动争议仲裁“阳光工程”。
一方面,认真落实“维权年”的各项工作要求。制订了工作计划,开展了以工资支付主要内容的职工维权活动,组织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常熟等地对拖欠民工工资情况严重的单位给予了新闻曝光。从6月20日起启动全市劳动保障专项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支付、工会组建及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这项工作到9月底结束。服务于企事业单位的改制,维护改制单位职工的权益,上半年,市局共审核213户改制企业的安置方案,占应审总数的95%,剥离安置费7.71亿元,分流安置职工2.77万人;审核100户关闭企业的职工分流方案,涉及职工1.19万人。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出台了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下达了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保障了职工的工资权益。开通了“苏州劳动保障信息网站”,日点击率超过了1000人次。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全面开展“维权年”活动,构筑劳动仲裁“阳光工程”。
积极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劳动用工年检等监察执法活动。上半年,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巡查单位4616户,涉及职工13.73万人,其中市区2349户;受理投诉举报并立案417件,结案率95.4%,其中市区197件。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3.53万份;新增社会保险参保职工2.27万人,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1139.4万元;补发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906.9万元,清退非法收取的押金45.4万元;查处非法使用的童工23名;对36户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且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2.57万元。完成了2002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年检面不断扩大。
另一方面,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政务公开。着力构筑劳动争议仲裁“阳光工程”,实现5个公开: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仲裁规则公开、仲裁程序公开、组庭审理人员公开、仲裁结果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推行4个简易:简易案件简便审、复杂案件简化审、重大疑难案件规范审、多调少裁科学审,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上半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4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0.5%;到6月底审结1095件,结案率达87.9%,高于去年同期。落实预警机制,预防和控制集体劳动争议,全市受理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7件,涉及职工44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30.5%、196%。积极发挥劳动争议仲裁的预防功能,全市鉴证劳动合同8.13万份,纠正违法无效劳动合同(条款)4540份,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63万份。重视做好信访工作,上半年市局信访室接待来访群众7***9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4.8%;收到来信555封,同比略有下降。
(顾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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