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公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指引》(粤人社函[2013]2365号)等规定,现就揭阳市广源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公告如下:
揭阳市广源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1H,于2018年1月3日向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1月19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揭市人社派[2018]0001号,并于同日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445****80001,有效期三年,即2018年1月19日始至2021年1月18日止。
现予公告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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