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办揭阳市大计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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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06日发表
揭市人社〔2016〕293号
温石亭先生:
你报送的《关于请求设立揭阳市大计职业培训学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要求,经审核并组织专家考察评审,同意设办“揭阳市大计职业培训学校”。
揭阳市大计职业培训学校属于民办性质,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等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定代表人核定为温石亭。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职责和义务。
此复。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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