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政黄宇恒及肇庆市大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创业类补贴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在2017年3月至11月期间,刘政申请租金补贴4000元、黄宇恒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肇庆市大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4000元,合计:13000元。
经审核,上述申请人及申请单位提交的创业类补贴申请资料符合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109号)中的申请条件。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月15日至1月 21 日,共7日。
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8-2786809、2786810
***:
1.刘政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2.黄宇恒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3.肇庆市大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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