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艳芬等22人申请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陈艳芬、赵婉攸、赵靖、覃兆欣、谭晓敏、陆俊鹏、廖荣晖、孔令康、肖伟怡、梁焕婷、邓勇聪、翟清桦、林铭洪、钟嘉欣、黄紫珊、肖晓雯、梁诗茵、李慧冰、何馨谊、宋静云、林锦芳、杜淑娴共22人向我局申请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合计44000元(2000元/人)。
经审核,陈艳芬等22人申请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事项均符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肇财社〔2013〕83号)中规定的就业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现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就业专项资金内控制度的通知》(肇人社发〔2013〕216号)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月15日至1月23日,共7日。
如对公示的事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电话:0758-2786809、2786810
***:肇庆市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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