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人事报陕西日报集中报道我省基层卫生专技人员职称改革新举措
中国组织人事报:陕西基层卫生专技人员评职称重实绩
近日,陕西省印发《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适用于陕西省县、乡、村和城市社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坚持以医疗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建立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基层人才评价模式。
根据该细则,陕西省将优化评审条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免除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论文等要求。将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各市(区),设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单独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建立以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为导向的基层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强调岗位工作业绩在评审标准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了服务基层的工作量和服务时间要求。把年度考核结果纳入评审指标,使职称评审与平时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临床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细化、量化基层卫生职称评审标准。首次对陕西省县、乡镇、社区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同专业门类的卫生技术人员设立了11个专业门类的评价标准,提高了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突出对各市评审工作的指导。规范了基层卫生职称评审的步骤和程序,使基层职称评审委员会有章可循,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通讯员 独萍 高瑛)
陕西日报:我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新政出台
免除职称外语和论文等要求
10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和省卫计委联合制定印发了《陕西省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这是我省第一次系统全面地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制定的一个专门性文件,着力破除人才发展障碍,激发基层卫生人才活力。
《细则》适用于我省县、乡、村和城市社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免除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论文等要求。从制度上明确将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各市(区),设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单独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建立以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为导向的基层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强调岗位工作业绩在评审标准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了服务基层的工作量和服务时间要求。把年度考核结果纳入评审指标,使职称评审与平时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临床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细化、量化基层卫生职称评审标准。首次对我省县、乡镇、社区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同专业门类的卫生技术人员设立了全科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预防医学、妇幼保健、药学、护理、卫生技术等11个专业门类的评价标准,提高了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记者 李艳 通讯员 高瑛 实习生 韩丹)
中国劳动保障报:陕西 完善基层卫生专技人才评价机制
明确政策倾斜范围 为干事创业松绑助理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和省卫计委制定印发 《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 (试行)》 适用于陕西省县、 乡、 村和城市社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这是该省首次系统全面地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定专门性文件。
《实施细则 (试行)》 积极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松绑助力,提出了职称评审有关要求。 其中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陕西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免除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论文等要求。 从制度上明确将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各市(区), 设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单独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实施细则 (试行)》 要求建立以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为导向的基层人才评价机制, 突出强调岗位工作业绩在评审标准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了服务基层的工作量和服务时间要求,把年度考核结果纳入评审指标,使职称评审与平时工作紧密结合, 引导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临床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
《实施细则 (试行)》 还首次对陕西省县、 乡镇、 社区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机构、 不同专业门类的卫生技术人员设立了全科医学、 内科、 外科等11个专业门类的评价标准, 提高了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独萍 高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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