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统领精准施策让发展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2015年,陕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抓改革,解难题,使群众享受到更多发展成果,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
这一年,全省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4.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6%,全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全面贯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托底安置,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4条新政,设立普通高校校园招聘补贴,精心制作《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片》,开通网络、手机短信、公众微信号服务平台,增强政策宣传效力。全年组织全省开展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活动704场,提供就业岗位43.4万个。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大学生就业见习2.31万名。继续实施振兴计划,为基层招聘高校毕业生1378人。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推动实现社会充分就业的有效手段,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创业政策、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形成指导创业工作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向导”的“三导”原则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市场主体建设+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的“四+”模式,有效带动全省各地建成一批企业和其他市场力量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创业扶持政策、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以帮助、支持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各类人群的创业孵化基地。截止2015年底,已创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3个、省级创业型城市2个、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9个、省级统筹城乡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各1个,四级创业孵化基地130余家,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534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21家。2015年完成就业培训23.3万人,创业培训8.1万人。完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孵化基地内创业人员放开户籍限制,实行集中审核办理,实现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从“零售”到“批发”的转变,全年发放57.71亿元。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7.16万余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1246户,帮助1599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坚持就地就近转移、劳务输出和返乡创业三轮驱动,2015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693.8万人,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深入推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首次评选表彰了12家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面取消人事档案收费,率先在全国出台《陕西省就业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化指导意见(试行)》,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这一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截止2015年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466万人、1247万人、347万人、427万人、265万人。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302.24元,排名全国第12位,同步按10%调整了农村“八大员”等7大类20个群体社保待遇。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最高145元,最低75元。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破除双轨制问题。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减轻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发挥重要作用。将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0元提高到不低于400元。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0%以上和70%以上。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范围,由国家规定的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个类型企业扩展到所有参保企业;先后实施失业人员关系迁转、取暖费补贴、大病医疗、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待遇、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政策;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10元,保障水平位居全国第九位。将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实现制度“全覆盖”,调整提高了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我省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到2566元。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已发放社会保障卡2148万张。
这一年,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完善了人才工作政策体系,优化和改善了我省人才发展的“软环境”。截止2015年底,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突破173万人,其中享受***政府特贴专家1832人,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112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059人,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105人,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96人、第二层次595人;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236个,省博士后创新基地37个,在站博士后超过1100人。高技能人才队伍层次不断提升,依托重点技工院校、大型骨干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已建立14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和4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立了18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35个省级大师工作室。2015年末,全省高技能人才数量达74.3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2%左右。引智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执行引智项目112项,引进专家380人次,成功承办杨凌农高会3大项国际交流活动,首次举办的“中国现代农业引智成果展”取得较大反响,为10名外国专家颁发“三秦友谊奖”。
这一年,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考试录用、考核奖励、培训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2015年共招录公务员3777人。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2015年完成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323人;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本科生1818人。军转干部功绩制量化计分排名选岗办法在全省推行,2015年我省接收军转干部1555名,其中计划安置1112名、自主择业443名,总数排全国第8位。
这一年,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省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月1480元、1370元、1260元和1190元。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依法推进集体协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内部分配行为。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完善工资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启动实施,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这一年,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积极推动三方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依法规范劳动关系,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4%以上和91%以上。《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颁布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能力建设显著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8.2%。加大劳动保障执法检查,2015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9.36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11.8亿元,创新建立了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以省政府文件出台《关于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2015年共办理农民进城落户98万人,累计完成615万人。
这一年,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7方面34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其中,***确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4项重点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将原有的24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了9项,保留了7项,其余全部转为内部审批或其他类行政权力。稳步推进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经省政府确认保留46项。取消了59项职业资格考试,规范了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证书办理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取消了医疗保险两定机构资格认定审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下放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对各类流动施工企业一律由施工项目部所在县(区)的劳动监察机构监督检查。下放了失业调控补贴资金审批权限,30万元以上的由各市人民政府审批。改进和提升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全面推进网上经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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