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作成就盘点之人事人才篇完善制度激发活力
一、完善公务员招录制度
2014年,我省适时调整完善公务员招录政策。一方面把优秀人才选配到基层,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另一方面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拓宽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
——坚持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扩大基层岗位比例。全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中,县乡级职位计划共计2603名,占录用计划总数的90%。通过政策导向,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历练,在基层建功立业;继续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村(社区)干部、劳模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为党政机关选拔录用熟悉基层,又适应岗位需要的社会优秀人才,着力改善和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
——调整政策,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招不来、留不住”。对国家级贫困县的职位,以及法医学、城市规划等急需专业职位,降低开考比例。招考比例达到1:2即可开考(普通职位开考比例为1:3)。通过政策调整,使2014年计划缩减率由2013年6.5%,降低到3.7%。对贫困偏远乡镇的部分职位可作具有本市或本县生源报考的限定;偏远乡镇限定本地生源的职位,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限定,确保形成一定的职位竞争;对招考过程产生的空缺职位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时,学历、专业、性别等职位资格条件不作变更,对户籍、生源地、特设职位等报考条件适当调整放宽,在招考程序末端减少职位空缺数量,解决“招不来”的问题。对艰苦偏远地区的职位,设置五年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考生签订服务合同。通过采取约束措施,稳定了基层新录用公务员队伍。
——探索和完善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将面向报考年龄上限从30周岁调整为35周岁,开通网上注册报名,减少报考人员来回奔波。在考试内容设计上,紧密结合考生实际,突出职位不同特点,以“干什么,考什么”和“应知应会”为考试的主要内容,改变了传统的“死记硬背”考试方法。有针对性地命制了不同的面试试题,突出重点测查面试人员解决农村、社区、企业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对从村(社区)干部劳模人员面试采取大评委制,每组考官由10人组成,其中,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从外市或者省级机关抽选7名考官,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抽选社会代表3名,即县级及以上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担任考官。尝试赋予社会代表考官评分权,通过具体的评分,监督面试过程。社会代表当考官,让考试接了地气。加大对基层实际的贴近度,提高了公信力和权威性。2014年,我省从优秀工人农民中录用公务员276人,为全省基层乡镇又补充了一批“招得来、留得住、接地气”的人才。
——建立健全全省特警招录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全省特警招录进入与轮换交流制度,将超过30周岁的特警队员交流安置到有自然减员空编的公安其他警种或市区分局派出所等岗位。对于特警交流后的产生的空缺,按照退役士兵、警官院校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地方普通高校毕业生三类人员各占1/3的总体比例考录人员,使全省特警队伍形成具有不同成长经历的优秀人员的优势互补、竞争提高的良性发展机制。坚持凡进必考,区别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招考方式,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各类优秀人才,为公安特警补充优质警力。2014年重点完成从部队退役士兵和警官院校毕业生中录用特警415名,为公安机关补充了一批急需人才。
今年全省录用公务员3676名。组织开展了我省第四届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省委省政府发文表彰人民满意公务员52名、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25个。
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契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广泛组织《条例》学习工作,不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从公开招聘的组织权限、招聘范围及条件、考试方式、开考比例、最低分数线设置、总成绩排名顺序的确定、考试成绩公布七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公开招聘政策措施,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修订完善了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整治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2014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184名。
三、改革创新军转安置办法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军转安置办法的决定精神,突出面向政法、面向市场监管、面向公益类事业单位,加强基层一线的安置工作思路,对实施多年的功绩制、双向选择和政府包底分配安置模式进行调整改革,实行功绩制量化计分排名选岗,把军转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业绩作为安置的主要依据,省直544名计划安置军转干部首次通过排名选岗,现场确定了工作岗位,安置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全省1674名计划安置军转干部顺利安置,达到部队、接收单位、军转干部个人“三满意”。
四、发挥人才优势服务经济发展
2014年,省人社厅积极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大人才队伍培养、选拔力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撑。调整完善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定方式,实行考试评审结合的方式;完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在会计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资格;出台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将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2014年共选拔推荐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66人、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各2个,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57名;新增设立14个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新建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和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全省新培养高技能人才6.7万人。与此同时,注重引进国外智力。先后为我省“千人计划”和“百人计划”入选者落实居留、出入境等特定待遇80项。新增省级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10个。全年共实施引智项目174项,引进外国专家1888人次;执行出国(境)培训项目13项,选派赴国(境)外培训18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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