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办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239万人
,省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工作视频会,贯彻落实省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省进城办主任鬲向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2010年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开展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办理进城落户农民239万人,完成我省“十二五”时期600万目标任务的39.8%。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办理72.2万人,完成今年90万目标任务的80%,其中,进城务工经商人员16.4万人,占总数的22.7%;城中村农民24.8万人,占总数的34.3%;历年已失地农民8.3万人,占总数的11.5%;大中专和高中毕业生5.0万人,占总数的6.9%;退伍士兵0.6万人,占总数的0.9%;随迁投靠人员5.8万人,占总数的8.1%;其他人员(主要是移民搬迁和村改居等)11.2万人,占总数的15.6%。人员结构正在不断扩大,覆盖面越来越广。各地及时出台了涉及土地、住房、就业、培训、社保、教育、医疗、计划生育、税收等各个方面的具体配套政策。2011年至今,进城落户农民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26万人,新增就业创业22万人,享受保障住房4.5万户。
会议强调,开展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是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我省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比重增大,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正在逐步降低,随着农村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他们对公共服务、生活消费、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的需求逐步增长,走出农村、进入城镇的愿望更加迫切,做好农民进城落户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和谐稳定发展大局,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鬲向前在会上要求各级进城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8月7日省进城落户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要将中小城镇作为吸纳农民进城的主要载体。将县城、重点示范镇、县域工业集中区作为吸纳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主要载体,加大中小城镇建设力度,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做好重点群体的落户工作。今年要基本完成1980年后出生在城市、生活在城市并居住三年以上的约15万人进城落户问题,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进城落户工作;三是落实各项鼓励优惠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农民的利益。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落实进城落户农民与城镇居民同等条件同等待遇参与保障性住房分配,切实做好农民在城镇落户后各项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参保缴费等工作,继续做好教育、医疗、计划生育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四是按照“降低门槛、政策引导、分类推进、多元安置”的思路,采取城中村改造、城边村并入、园区整体迁转、移民搬迁、项目带动、土地流转等多种模式整体推进,拓宽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渠道。五是要认真做好农民工进城落户的调研工作,放宽进城落户条件,完善落实优惠政策,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运用电视、网络、短信等多种手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营造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宝鸡、汉中、榆林三市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省人社厅副厅长、省进城办副主任沙德宪传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公安厅副厅长、省进城办副主任许强主持会议。省进城办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进城办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图文/常锋 白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