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全面启动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我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从2007年在宝鸡市开展新农保试点成为全国样板,到今年5月印发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意见,我省统筹城乡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这项重大惠民政策的实施,给三秦百姓带来了福音。
从今年7月开始,我省79个县(市、区)纳入国家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意见》,全省各市、县(市、区)都将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国家试点县60岁以上居民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提供,未列入国家试点县区55元基础养老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参保人员缴费财政最低补助30元,最高补助80元,由省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基础养老金最高的市为120元,最低的市为55元,市县可根据当地财力状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目前,全省各市正在积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启动大会,举行养老金发放仪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已达到746.2万,领取养老金人数已达到140.3万。为确保这项政策的实施,中央、省、市县每年将投入36亿元,保障这项民生政策的落实。(文/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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