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在各级机关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围绕“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省委“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与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融为一体,整体推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意见》明确了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学习教育,提升素质。要通过组织开展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务虚研讨、主题宣讲、形势政策教育等各种方式加强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二是调查研究,纳谏评议。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问卷调查、网络互动等方法开门纳谏,定期开展社会评议机关活动,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要纳入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三是兑现承诺,为民服务。各级机关和广大公务员要落实公开承诺措施,结合实际提诺、支部审议定诺、公开方式亮诺、扎扎实实践诺。四是健全制度,创新管理。要把延安精神纳入公务员培训教育内容,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推进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要积极创新提高机关工作质量的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和网络化,完善行政问责从领导干部扩展到机关和全体公务员的实施办法。
《意见》要求,活动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实现整体推进。***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提出活动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做到重点明确、切实可行,使这项活动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县乡基层要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窗口行业和基层执法服务单位要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要把活动融入到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实践中去。领导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树立亲民为民形象,各级机关要着力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这项活动和本地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出实招、抓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长效机制,确保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及时关注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注意把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新气象、新变化,要按照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及时表彰和树立先进典型。
《意见》最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公务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各级组织、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务员管理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担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舆论宣传、检查指导的重要职责,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发挥优势,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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