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第五工作组赴安康督查指导工作
10月27日-28日,由省财政厅巡视员张洪斌带队的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第五工作督查组赴安康市进行督查指导。督查组先后深入石泉县、汉滨区进行座谈调研,并听取了安康市市前一阶段工作汇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启方主持召开汇报会,他指出,我市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和工作推进部署要求,把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有力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此项工作正有力开展。今年初,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早着手谋划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对策思路,制定出台了鼓励农民进城定居的政策措施,首次明确了“三权”置换改革方案。最近,市委办、市政府办正式印发《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方案》,决定从2011年起,将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由市考核办会同市进城办制定完善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的目标量化分解和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结果列为年度党政“一把手”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目前,全市农业人口总数为251.5万人,现已在城镇生活的农村居民大约有60万人,其中在城镇务工经商49.9万人,随同在城镇生活的亲属10.2万人,现在校就读人数为8.6万人,历年已征用土地而未农转非人数8.5万人,因灾倒塌房屋户3.05万户,有进城落户意愿的大约为28.5万人。我市遭受“7.18”洪涝灾害后,市委市政府坚持安居为先,把灾民建房放在首要位置,成立了工作小组,按照统筹城乡的思路,确定了集中安置、进城落户、入镇定居、购置民房、投亲靠友、分散建房6种重建方式。截至目前,全市倒房需重建30540户,已动工29452户,其中进城落户1281户,入镇定居2105户,均已全部落实。
督查组将安康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定居工作中做到了既慎重又积极。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二是工作务实,下发了意见和工作方案;三是措施得力,调查研究工作扎实,摸清了底子;四是特色鲜明,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坚持 “四抓”,即“抓宣传、抓统筹、抓结合、抓责任”;五是效果明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于下一阶段工作,督查组要求,一是运用好调研成果,加强分析、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动员工作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协作配合,形成部门之间的合力,确保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稳步推进。(文/安康市进城办 张剑 唐德新 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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