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
为加快全市城镇化建设步伐,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取得突破,今年年初,安康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今年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提出了“努力实现统筹城乡新突破,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工作思路,下发了《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定居的意见》,制定出台了鼓励农民进城定居的政策措施,选择石泉县杨柳新区作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进行抓点示范。先后两次组织部分县区委书记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赴成都、重庆两市区县就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路径进行考察学习。尤其是在省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陕政发[2010]26号)出台和全省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这项工作。目前,市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进办”)正在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市级各成员单位也在相应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操作办法,可望年底前出台,此项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并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因此,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思维,扎实工作,确保全市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有序开展。
一、充分认识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重要意义
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按照中央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出的一项重大民生决策。目前,安康已进入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但工业规模小,城镇化基础薄弱、发展不足,特别是城镇化水平低、城乡居民收入低、差别大等问题,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2009年,全市城镇化率为33%,比全省43.5%低10.5%,比全国46.6%低13.6%;农民人均纯收入3313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25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84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2525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60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65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例为3.78:1。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我市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现实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安康突破发展、保持“跟进”势头的必然选择,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我市有近60万农村居民常年在外务工经商,他们中大部分已经具备进城落户的经济条件,也有意愿融入城市生活,改善生存生活质量。我们务必抓住有利时机,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准确把握市情特征,顺应发展趋势,遵循客观规律,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以更加求实的精神、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务实的作风,真正把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抓实抓好,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农业、农村中转移出来,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提供资源和人力支持,努力形成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科学编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言而喻。市级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康市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职责任务,积极做好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和业务范围,提出需要调查摸底的项目和重点内容,交由市农进办统筹协调,制定全市统一的调查摸底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各县区要尽快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组,开展调查摸底,重点摸清本县区农村居民的收入、住房、就业、务工现状以及进城意愿等方面的情况,区别中心城市、县城、集镇不同的接纳能力,通过认真测算,提出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编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全市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有序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推进工作中的各种难题
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是从户籍制度入手的一项重大的综合性改革,必将涉及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重大调整。因此,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学习借鉴外地市的先进经验,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对涉及农村和城镇居民的各项政策逐项清理筛选,制定对接办法,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农村产权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妥善解决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就业、住房、户籍、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问题,切实做到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居有所住、学有所教、业有所就、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深化户籍等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重点解决户籍管理、就业与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消除城乡壁垒,积极鼓励农村居民自由流动、自由定居、自由就业。
二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的实测、确权、颁证工作,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促进城乡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发挥集聚效应,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
三要围绕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结合灾后恢复重建、解决山地危居、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加大中心城市、县城、集镇建设力度,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全市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打好基础。加快建设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保证进城农民有房住。
四要建立政府引导就业机制,做好进城农民就业创业和企业招工用工的对接服务,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加大对进城农民的免费技能培训和小额贷款扶持力度,提高就业能力,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确保进城农民有稳定的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
五要加大城镇教育设施的建设投入,优化布局和配置教育资源,取消异地入学限制,解决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上学问题。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逐步探索建立城乡均等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让广大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能够更早、更快、更好地享受到更加均等的优质服务,增强城市的归属感。
六要抓紧制定出台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将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统一纳入城镇社保体系,执行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养老统筹等保障标准,实行土地换社保、参保给补贴等政策措施,积极解决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四、进一步强化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的组织保障
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事关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热切期待。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建强有力的工作机构,采取一厅式办公方法,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娴熟、政策性强、工作负责的干部集中办公,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搞好服务。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紧扣工作重点、夯实工作措施、把握工作节奏,确保进城落户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不能一哄而上、急于求成。强化监督,把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量化标准、***督查、严格奖惩。加强宣传和示范引导,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全市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取得实效。(文/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安康市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赵良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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