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为咸阳职工撑起保护伞
咸阳市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作为维权机制建设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创造性地提出了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上代下签”的工作方式,使集体用工合同制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的“护身符”、“保护伞”。目前,全市签订集体合同2300多份,覆盖职工达50多万人。
咸阳市成立了市集体合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有力推动了集体合同工作的开展。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明确了集体合同的内容、形式、程序、效力和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违反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并组织人员每年对集体合同工作开展一至两次的检查验收。市、县区两级工会组织积极依托三方协商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集体合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集体合同工作顺利开展。目前,13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另外,咸阳市把每年4月定为“集体合同推进月”集中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和职工对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认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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