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试行办法》(中人社发〔2016〕150号)和、《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2017年版),经综合评估后,拟新增中山市港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家医疗机构为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科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八楼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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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
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名称 |
1 | 中山市港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中山市板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 | 小榄镇永宁东海社区卫生服务站 |
5 | 小榄镇永宁螺沙社区卫生服务站 |
6 | 小榄镇永宁赤松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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