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继续做好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双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后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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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28日发表
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
现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继续做好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双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后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8]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已按规定报备的院校“双证书”在校学生计划参加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材料,请于5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
联系人:黄洁秀,联系电话:88315354。
***:关于继续做好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双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后续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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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双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后续工作的通知.pdf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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