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创业导师的通知
各人社分局,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
为切实做好向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经营管理指导、创业项目推介、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根据《印发中山市创业导师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中山市创业导师认定细则的通知》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五批创业导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熟悉创业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
(一)身心健康,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参与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二)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承担创业指导服务任务;
(三)具备与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能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和经营指导服务;
(四)具有创办企业经验,或企业管理方面经验丰富、有专业特长。
二、征集程序
申请人请于6月26日前,提交《中山市创业导师申请认定表》(***1),申请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等资料交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
三、认定程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报所在地党委审核并加具意见后,于6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创业导师认定条件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并授予“中山市创业导师牌匾”、“中山市创业导师证书”和“中山市创业导师胸卡”,并向社会公告。
联系人:陈伟文,电话:88221161。
***:中山市创业导师申请认定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9日
***:
中山市创业导师申请认定表.doc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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