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人社分局:
现将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74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政策宣传
要充分利用毕业生报到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我要创业大讲堂”和政策宣传月活动,让毕业生对就业创业政策应享尽知,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对困难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建立精准服务机制,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一对一”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二、落实补贴政策
要与工商部门和用人单位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创业就业信息,及时发放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场地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开展各项活动
要借助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集市活动、各类招聘会平台,让学生体验创业,了解就业市场需求,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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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748号.tif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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