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灵活就业登记办理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实施
登记对象
灵活就业劳动者
申请资料
1、《中山市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表》;
2、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者近期两寸照片;
4、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名、雇主签名确认的灵活就业岗位和地址证明;属于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的提供网络平台网址;
5、应届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服务流程
1.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30天内,提交申请资料到户籍或就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申请资料齐全的,前台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2.审核。经前台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制发《就业创业证》(注明灵活就业)并发放给用人单位或申请人。
受理部门
就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详细地址请点击:
http://www.gdzs.lss.gov.cn/main/netservice/network/index.action?did=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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