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人社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54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确保毕业生就业水平稳中有升
各人社分局要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组织好各类招聘活动,以电子邮件、QQ群、微信群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精细化个体指导服务。认真做好离校后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名***、就业创业援助等工作,确保“双困”高校毕业生100%就业,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二、推进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
国家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形成了“积极就业政策4.0版”。各人社分局要进一步落实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尤其要做好各项补贴政策的实施,降低政策享受门槛、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为毕业生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要更加注重政策宣传,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针对大学生接受信息的特点,积极探索使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自媒体,深入校园、社区详细解读,让毕业生对就业创业政策尽知应享。认真落实好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试点工作。
三、深入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
各人社分局要以实名登记和精准服务为突破点,精准发力,深耕细作,务求实效。要依托基层服务平台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做好***服务,及时跟进和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等情况,切实做好实名登记信息的录入、更新、上报工作;要积极依托实名登记信息,主动开展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信息、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要推进创业扶持政策落实,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创业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补贴发放等“一站式”服务。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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