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人社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号)和《关于做好第十三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人社分局要高度重视,深入发动,积极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推荐对象要兼顾行业、职业(工种)的分布和代表性,候选人的技能技术要在同行业中具有领先性。要实事求是把本镇(区)、本行业优秀的候选人推荐出来。
二、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必须在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时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且享受过***特殊津贴人选中推荐。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人社部函〔2016〕20号文中规定的条件之一。
三、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有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人社部函〔2016〕20号文中规定的条件之一。
四、“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由各人社分局按通知要求组织推荐报送市局。
五、候选人有关材料(含电子文档)请于4月10日前报送所属镇(区)人社分局。镇(区)人社分局收集汇总资料并加具意见后于4月13日前报送到市局培训教育科,逾期申请不受理。
联系人:吴慧相,联系电话:88221132,电子邮箱:76873930@qq.com
***:关于做好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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