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
一、2015年社会工作者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暂定合格标准 | |
社会 工作者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 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中山市”的考生,请于到下述地点送交资料。
复核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70号窗口送交资料。
联系电话:0760- 89817153、89817082。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2);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
***:1.《考生报名承诺书》
2.《工作简历表》
3.《代办委托书》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0日
***:
***1社会工作者考生报名承诺书.doc 点击
***2工作简历表.doc 点击
***3代办委托书.doc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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