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动社会资源推进劳动争议调解
多年来,我市十分注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从2003年起,我市先后成立1个市级、24个镇区级276个村(社区)级、911个企业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已构筑了一个市、镇区、村(社区)、企业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使很多争议从源头上及时得到了化解,确保了我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张立波副局长指出,商会作为非公有制企业代表组织之一,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方面具有其他执法和调解机构不可替代的民间性、中立性等特点。中山市河南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市贯彻落实最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提出的开展和推动商会(行业性)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重要体现,是河南商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倡导发动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理重要体现,为商会内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搭建一个新平台,进一步拓宽了我市劳动争议调解网,并将为我市下阶段开展和推动商会(行业性)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下阶段,我局将加强对中山市河南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导和培训,以及继续推进其他异地商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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