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告
中山市大涌镇杨林服装工艺厂(营业执照注册号:442***********5,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南文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先行支付依法追偿通知书》(中社稽催[2015]第1号),告知内容如下:
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李才林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足额向其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我局依法向李才林先行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合计22***88.29元。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我局先行支付给李才林的工伤保险待遇。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向你进行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也由你承担。
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广东省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八楼810室)领取《先行支付依法追偿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6月23日
(注:如需查询详情,请拨打以下电话:0760-8836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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