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颁发医保定点资格证书零售药店名单的公示(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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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28日发表
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中人社发〔2013〕163号)规定,我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医保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进行审查,以下11家零售药店基本符合医保定点资格条件,拟颁发医保定点资格证书,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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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颁发医保定点资格证书零售药店名单(第二批)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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