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法制局招聘机关雇员通告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机关雇员(其中高级雇员1名,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相关学历的人员(不接受第二专业报名)。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1《招聘雇员岗位表》)。
4、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第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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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法制局招聘雇员岗位表.xls 点击
中山市法制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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