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2013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请中山市报名点考试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
二、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二楼15号窗口(即民生路与中山二路交界天桥旁)
三、提交材料清单:
1.《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一份。如不慎遗失,请到“相关表格”栏目相应空白表格,并按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填妥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1款者还须提交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2款者还须提交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持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特别注意,请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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