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2年度质量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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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28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考生:
我市将从今年2月1日开始发放2012年度质量职业资格证书,请在本市报名并通过考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考试院领取。如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持考生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通过单位集体报名的,则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
领取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口
领取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周六、周日休息。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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