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见习学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实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中人社发〔2010〕201号)以及《中山市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中人发〔2009〕7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31家见习基地提供的440个见习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青年参加,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㈠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本市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我市普通高等学校非中山生源毕业生、办理了失业登记半年后尚未就业的本市户籍35岁以下青年(含中专毕业生);
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㈢参加人员按属地就近安排,自愿参加,每人限参加一次。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㈠报名时间:201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网址:中山市毕业生公共信息平台www.zsrc.net,报名流程详见见习学员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办理了失业登记半年后尚未就业的本市户籍35岁以下青年需在户口所在地人社分局进行现场报名。
见习岗位详见《中山市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㈠《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㈡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㈢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㈣属困难家庭毕业生需持《广东省城乡居(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员见习期间的待遇
㈠见习期为3-6个月;
㈡获得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100元/月);
㈢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㈣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㈤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特此公告
***:1、见习学员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2、中山市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岗位汇总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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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习学员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doc 点击
***2:中山市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岗位汇总表.xls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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