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33号),现将我市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12日9:00-7月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1。
(二)交费确认
我市定于7月2日至7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考生或单位持***要求的“报考材料”到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受理处进行“报名确认”并交费(缴费方式:①使用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信用卡缴费;②开具《中山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完成报名手续。地点:中山市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口,电话:88230675。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20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15日9:00-10月19日17:00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考生证书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发放,发放时间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gdzs.lss.gov.cn)公告。
(五)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1.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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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doc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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