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人社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gdzs.lss.gov.cn/main/index.htm)。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2楼,邮编:528403,电话:0760—88322853)。
一、概述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㈠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局办公室、信访科、法制监察与政策研究科、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信息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技师学院组成,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通过加强领导和宣传,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我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申请方式、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等,并做好登记、受理、办理等环节,确保申请办理的依法、快速、便捷。
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我局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各类政府信息更新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实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要求、依时上报政务公开材料。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挂在局门户网站,并印成宣传单张摆放在办事大厅方便市民索取。同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市人民政府公报》、局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网站征求群众意见。凡我局拟出台的重要文件或决策事项,均在门户网站上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一是依申请公开制度健全。实行审核、备案制度,具体程序为:需要以我局名义公开的事项,由各职能科室(单位)提出申请,局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公开;以局属各单位名义公开的事项,由该单位提出申请,局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公开;以其他依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或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公开的事项,由该组织负责申请,局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公开。对已公开的事项进行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告知公众并予以说明。
二是及时办理申请公开事项。对市府办转办的群众申请公开事项,由局办公室转给有关业务科室,再由业务科室拟定工作意见,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市府办公开;对群众直接向我局申请公开的事项,具体由业务科室经办,局办公室送分管领导把关后,以局红头文件的形式寄送当事人。
三是在网站征求群众意见。凡我局拟出台的重要文件或决策事项,均在门户网站上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如近年先后出台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由于涉及社会民生,我局均将草稿通过网站对外发布,根据收集的群众意见,对原稿进行反复修改,再报送市政府审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政府信息免费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申请以邮寄、递送、复制、打印等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因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并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免收其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向市政府办公室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于每年3月底,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㈠规范和优化政务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教育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对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提供相关信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使相关信息及时采集整理和上报公开。
㈡不断完善和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络、报纸等媒介的作用,特别是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地公之于众,让群众更加全面地获取信息。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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