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安排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以抓好三类群体就业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全民就业创业。全民技能提升储备培训28.19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94万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1万人, 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150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082人,本市农民转移就业1.0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劳动力转移就业考核再次排名全省前列。一是深入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在河源等省内外城市成功建立7个驻外劳务工作站。出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技能培训扶持政策,对口帮扶汕尾市举办5期“一村一基地”种养能手培训班,培训群众1.1万人。二是做好三类群体就业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系列活动,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全市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达98.4%。建立健全企业用工信息收集分析制度,重点调查企业扩大至500家。积极做好2011年春风行动暨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等系列活动,实现60%农民工留中山过节、94%农民工节后返岗。全市大嫂工作坊、社区车间、农业工作坊增加到152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约5200人。三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市建成二级人力资源市场18个。投入1600多万元,推进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信息化项目建设。四是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对照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考核标准,完善五大体系。建立创业孵化基地9个,入园企业553家,带动就业2700人。
(二)以医疗养老城乡一体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全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总人次达710.14万,其中养老保险184.0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244.97万人,工伤保险141.31万人,失业保险139.77万人。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323.86万张。一是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出台《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二是实施《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非本市户籍职工和大中专学生纳入门诊医保参保范围,1536个用人单位、7.05万名职工、2189名大中专学生参加门诊医保。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推进医保付费制度改革,完善病种分值结算办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三是完善工伤保险功能建设,确保新《工伤保险条例》顺利实施。引入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协议管理及年度考核机制,顺利实施劳动能力鉴定费改革。四是加强企业退管和信息化工作。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实现两个100%。金保工程一期建设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落实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资金信息化项目,在省内率先实现城乡无差别的社保公共服务。五是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社保基金和专项资金管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以收入分配改革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工资待遇各项工作。一是出台并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全面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二是切实做好企业收入分配工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20元提高至1100元。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公布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以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一是创新招才引智服务。配合出台人才培养引进“1+15”政策,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赴外参与系列招聘活动,引进高层次人才128人。简化、优化人才入户审核办理程序,引进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提高。开展全市首届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和爱才重才奖评选工作,在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奖励。承办第五届珠三角城市群人才一体化联盟2011年主任联席会议,推动人才区域合作一体化。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建立网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库、农村实用人才库。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9名博士后与我市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与省外专局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三是规范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新设人才、职业中介服务机构5家。强化年检和监管工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四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扶持民办技工学校发展,形成“一公办、两民办”的技工教育格局。市技师学院黄圃校区三期工程建设进展良好,年内基本完成项目建设。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63人获各工种竞赛前三名并接受表彰奖励。
(五)以完善八项机制为重点,努力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完善组织领导等八项机制,并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完善三方协调机制,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成立市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发挥272家村(社区)级、199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启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多位一体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市发生劳动争议案件1.66万宗,受理劳动仲裁案件4872宗,处理30人以上突发事件212宗,欠薪案件533宗,办理信访事项1.6万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从具体情况看,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技能培训带动就业的能力不强,浓厚的创业氛围还未形成;人才总量偏少,人才结构亟待优化;医疗、生育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形势依然严峻等等。
二、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决策部署,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全面建设人才兴福、就业谋福、社保安福、技能致福、收入增福、和谐稳福等六项“幸福工程”,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幸福和美中山做出应有的贡献。一是加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力度,创新思路和举措,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加大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技工院校的主体作用,继续深化校企、校校、校镇合作,加快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加大技校毕业生引进力度,培养引进更多适应我市转型升级要求的高技能人才。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推进社保城乡一体化、全覆盖。稳妥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鼓励城镇无业居民参保,逐步实现全市居民老有所养。及时修订我市医疗保险政策,重新制定生育保险办法。四是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经济发展提供足够人才和智力支撑。不断拓宽人才引进的渠道,构建合理竞争、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精细化、贴身、贴心、周到、热情的服务。五是大力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促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在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的同时更好促进企业发展。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充分发挥12333咨询热线作用,及时处理重信重访事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六是完善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提高民生工作“一站式”服务水平。七是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任务,结合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八是建立健全调研、督办等制度,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盘点和梳理,把年度目标分解到科室和岗位,实行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工作倒逼制和问责制等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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